今年以来,为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,确保中央和省、州、县各项扶贫政策得到有效落实,确保全县到2019年如期脱贫摘帽,丘北县纪委监委不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,以铁的纪律助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发展。
扎实抓好“五级联动”监督平台,收集受理群众诉求。利用电视、网络、微信平台公开有奖举报工作办法,对实名举报查实的给予举报人每件奖励400元。坚持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排查作为每轮巡察的重点,开展多轮次、滚动式监督检查。建立乡镇纪委、村监委巡防制度,组织力量进村入户收集问题线索,对连续2个月上报线索出现零报的乡镇,视情况追究纪委书记责任。同时,全面收集司法、信访和审计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。截至目前,累计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79条。
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工作,定期深入部门、乡镇督促工作落实,对连续两周没有工作进度的进行诫勉谈话,诫勉谈话后1个月没有进度的启动问责程序。成立7个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组,根据季度派单和阶段工作任务开展督查指导工作,发现问题并向县委、政府报告。同时,充分发挥好人大、政协的监督作用,做好脱贫攻坚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,深入调研,发现问题,提出工作意见和要求。
压实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和干部职工责任,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督促指导不力、履职不到位,影响贫困人口脱贫退出、贫困村脱贫出列、贫困县脱贫摘帽的,由县纪委约谈,约谈后仍然未得到整改落实的,取消年终绩效奖,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并调整到乡镇工作,继续参加扶贫工作,两年之后视工作业绩情况再决定是否调回原单位。对村“三委”干部,由乡镇纪委约谈,约谈后仍然未得到整改落实的,视情况直接进行撤换,相应扣减村民委当年脱贫攻坚考核奖励金。截至目前,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共对第二、三季度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不力、考核排名靠后的12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。
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采取快查快办快结的方式进行处置,重点查处和纠正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、弄虚作假,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的问题。严肃查处办事不公、优亲厚友、与民争利、贪污挪用、截留私分等违纪违法行为。对在脱贫攻坚中考核不合格的乡镇,严肃追究乡镇党政“一把手”责任,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进行“双问责”并及时通报曝光。截至目前,扶贫领域立案7件7人,党纪处分2件2人,问责10件14人,约谈184人次,通报曝光10件14人。(杨建聪)